养老金融正在我国多地进入发展“快车道”。
近日,河北、河南、福建、深圳等多地金融管理部门出台指导性文件,从加快构建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升养老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养老事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等多角度,就养老金融发展推出一揽子落实举措,为从实从细推动金融业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做出安排。
——河北金融监管局发布的相关政策表示,将大力推进个人养老金业务试点发展,提升参与者缴费与资产配置的意愿;持续总结石家庄、雄安新区试点经验,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营管理模式。
——河南印发的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服务养老保障三大支柱建设,不仅要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差异化、个性化养老金融需求,还要协助广大中青年群体在未老阶段,通过养老金融及早做好备老储备。
——深圳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大力开发具有养老属性的储蓄、理财、保险等产品;支持银行保险机构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供给,推出更多具有深圳特色、养老属性强、兼顾灵活性和稳健性的多样化产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参与深圳企业年金业务,提高覆盖面,探索养老保险第二、第三支柱联动衔接。
此外,多地在政策布局中,明确发展养老产业金融。比如,河北提出推动“险资入冀”布局养老产业,并在风险有效隔离的基础上,支持保险机构以适当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河南省提出加大对银发经济产业链上下游的支持力度,助力培育适老设备、智慧养老等各类新产业、新业态。福建提到,发挥保险资金规模大、周期长、稳定性高,与养老产业的资金需求高度契合的优势,持续推进“险资入闽”工作,引导保险资金通过自建养老社区、租赁物业、委托管理、股权投资等方式加大对医疗、健康、照料护理、机构养老等养老相关领域的投资。
据了解,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养老与金融之间的联结越来越密切,养老金融的概念应运而生。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养老金融被列入其中。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全国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等内容。2024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提出:聚焦现实需求加快养老金融发展。养老金融要健全体系、增进福祉,积极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要求。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支持具有养老属性的储蓄、理财、保险等产品发展。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杨海平表示,各地监管出台细化的特色化措施,对促进养老金融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金融机构应该稳妥推进养老储蓄产品、养老金理财产品、养老金基金产品、养老金保险产品扩容与创新;强化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积极推动形成养老金融产品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强化商业银行与保险机构、公募基金等机构的代销合作。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引导长期资金布局养老产业,加强金融产品与健康、养老照护等服务衔接,提升养老服务的可得性、覆盖率和满意度,是各地部署养老金融的重点。此外,也建议各地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养老产业领域,重点发掘养老金融上游资金供给侧金融机构资金渠道,共筑银发经济“夕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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