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观点新媒体了解到,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在最新一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中称,在看得清、管得住的前提下鼓励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依法设立境外子公司。
据悉,近年来,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境外子公司整体发展稳健,在为全球客户提供资产配置服务、提高中资机构国际竞争力促进资本市场互联互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基金境外子公司整体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品牌效应、核心竞争力、功能发挥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鉴此,证监会将从支持基金公司依法设立境外子公司鼓励基金境外子公司苦练内功和引导境外中资机构加强合作三个方面着手,推动基金境外子公司更高质量发展。
具体而言,支持基金公司依法设立境外子公司方面,在quot;看得清、管得住的前提下,鼓励符合条件的基金公司依法设立境外子公司,合理规划境外布局,稳健拓展境外业务,为境内资本市场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鼓励基金境外子公司苦练内功quot;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基金公司加大基金境外子公司资源投入力度,重点强化投研能力和合规风控建设,稳步推进产品业务创新,着力打造特色品牌,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发挥对外开放桥头堡作用。
此外,引导境外中资机构加强合作方面,支持相关境内行业协会加强沟通,鼓励基金境外子公司与其他境外中资机构开展合作,引导基金境外子公司将专业投资管理能力与其他中资机构的全球网络及卓越的客户服务能力相结合,进一步形成中资机构出海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