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银监会就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向行业征求意见,首次明确普惠保险的范围。这类保险产品包括普惠保险和专属普惠保险。具体来说,普惠保险主要包括重大疾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城市定制医疗保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和农业保险。此外,保费或保额相对较低的意外险、健康险、寿险、财险等产品和服务也纳入了普惠保险的范围。 与传统的普惠保险产品相比,征求意见稿中的普惠保险产品范围更广,这将促进普惠保险产品在市场上的拓展。目前,普惠保险市场还存在服务广度和深度不够、创新不足等问题。保险供给与公众对保障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在推动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如何进行产品创新,丰富产品体系,成为保险公司亟待突破的关键问题。 发展普惠保险,要提高农民和城镇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水平,完善针对特定风险群体的保险服务;要提高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体的抗风险能力;要积极参与重点领域风险保障,鼓励开发专属普惠保险产品。这三个方面既是普惠保险发展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 从政策上看,“鼓励开发专属普惠保险产品”尤其受到各方关注,因为征求意见稿不仅给出了保险公司开发专属普惠保险产品的基本要求,还给予了特别的优惠政策。具体来说,根据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开发的专属普惠保险的费率应低于普通保险产品。同时,保险公司在申请专属普惠型保险产品审批或备案时,还必须提供该险种的业务计划书,并对产品设计、保障对象、定价、投保方式、预期效果、风险控制措施等进行详细说明。 在优惠政策方面,监管部门还将优化专属普惠保险偿付能力的计算规则,降低专属普惠保险产品的资本占用,完善该类产品的费率调整机制。显然,这一政策导向将进一步提升保险公司开发专属普惠保险产品的积极性。 从长远来看,普惠保险业务不是“一阵风”,也不是“一锤子买卖”。保险公司应当明确普惠保险业务的牵头部门,建立促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机制,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加强风险识别和防控。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普惠保险的发展既是创新机遇,也是挑战。想要在这项业务上稳步前进,就必须在战略上树立长期科学的业务发展理念,在战术上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盈亏分担机制,避免赔钱赚吆喝的窘境。 值得一提的是,保险公司还可以尝试建立专属普惠保险产品的定期追溯机制,及时优化调整产品设计,实现持续稳定运营。保险公司参与政府主导的专属普惠保险业务时,可以在“惠民保险”业务的基础上,探索与政府部门的分工合作机制,促进普惠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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